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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焉耆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作需要,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结合自治县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经县委研究,决定为焉耆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面向本县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0名。
一、公开遴选职位
1、焉耆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2、焉耆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招商服务局工作人员2名;
3、焉耆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工作人员2名;
4、焉耆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工作人员2名;
5、焉耆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1名;
6、焉耆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工作人员1名。
二、公开遴选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4、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公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面向自治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干部。
2、自治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科级以下干部,如本人自愿参加遴选,也可以报考。但一经任用,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
(二)遴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
(3)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必备的专业知识、经验;
(4)坚持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实绩突出;
(5)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公认;
(6)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资格条件:
(1)正式参加工作且试用期满转正,年龄40岁及以下干部。
(2)少数民族干部具有一定汉语会话、阅读、写作能力。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5)身体健康。
(6)符合任职回避条件和具体职位规定的特殊要求。
相关条件中涉及工龄、年龄等方面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