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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4年自治区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李国星等30人(名单附后)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符合遴选条件,拟选调至遴选机关工作,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5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拟选调对象存在不符合遴选条件问题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自治区公务员局反映。经调查核实,如果拟选调对象存在影响选调问题的,将取消选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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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邮编:750066)
自治区公务员局(邮编:7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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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0951—6669312
自治区公务员局 0951—509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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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