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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市属副县级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1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九级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绵阳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事业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或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事业心、责任感,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临床医学专业毕业;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1980年1月3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到1975年1月31日后出生;
5.县市区(园区)的事业管理人员或公务员(参公人员)应在基层工作满3年以上[乡镇新录(聘)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5年,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聘)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8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在原招聘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乡镇的新聘用事业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5年);
6.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行政拘留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近年在参加各类录(聘)、公选考试有舞弊行为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4日—1月19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市医保局网站(http://ybj.my.gov.cn)下载《绵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报送到指定地点或发至指定邮箱(myybj@my.gov.cn)。
(二)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1月22日-1月23日。
2.资格初审地点:绵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办公室(涪城区桃园路192号原市劳动保障大楼四楼401房间)。
3.资格初审要求: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及相关专业能力证明材料(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绵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逾期不参加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合格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电话通知本人。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人员,如选调岗位没有合适人选,将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四)考察
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内容。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试用
经体检、考察,符合选调条件人员到岗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
(七)调入
对试用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本公告由绵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16—2340690。
原标题:绵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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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