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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4年锡林浩特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选调)31人简章

锡林浩特市政府门户网 201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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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我市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锡林浩特市拟公开招聘(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公开招聘(选调)有关规定,现将招聘(选调)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选调)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选调地震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名。

  二、招聘(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与招聘(选调)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知识、任职资格(含职业资格)等能力条件;

  4.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具体招聘(选调)条件详见《锡林浩特市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经锡林浩特市促进1997年(含)以前入学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身份认定审核组审核通过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且具备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可不受年龄和学历条件限制,报名参加基层卫生院面向六类项目人员以外人员招聘岗位公开招聘考试。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

  1.现役军人、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四)尚在试用期内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岗位。

  三、招聘(选调)程序

  (一)发布招考公告

  2014年12月9日——15日在锡林浩特市政府门户网、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工作由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表从发布招考公告网站上下载。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6日——22日(报名期间周六、周日不休息)。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报名前,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选择适合自己的招聘岗位,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携带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报名表、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执业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有户籍条件限制的,须携带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选调岗位的,还需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局同意报考公函。

  (3)报名费及考务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执行。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面试考务费分别为每人50元。其中贫困家庭毕业生及1997年(含)以前入学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2014年应届毕业生,由扶贫、民政、人社等部门出具证明,可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2013年毕业生减半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4)如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六类项目人员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定向招聘岗位相应核减,空出的招聘岗位合并到非定向同类招聘岗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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