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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8名工作人员

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1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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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新疆遴选考试在陆续进行,由于遴选考试信息非常繁多,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会及时公布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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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公务员法》《法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地区公开考试遴选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程序、对象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公布的职位自愿报名,择优遴选。

(二)遴选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公示、用人单位考察试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三)遴选对象

符合职位条件的和田地区在职在编公务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立场坚定,清正廉洁;

(四)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其他条件;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具体职位要求详见《2017年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考试遴选范围之内

(一)具有《公务员法》、《法官法》等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与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各级干部有亲属关系的;

(二)取得各类培训证、结业证,社会办学未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验印认可的学历;

(三)服务期未满三年的工作人员;

(四)自参加工作以来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工作人员;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结论及法律规定不能遴选的其他人员;

(六)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法律制裁的人员;

(七)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超计划生育,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招考职位

详见《2017年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8月15日- 2017年8月22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2022610

(三)报名要求

(1)凡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工作人员,可持相关证件、材料报名。

(2)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份,HSK6级或MHK3级甲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蓝底渐变色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2017年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2017年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人员政审表》一份。《2017年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必须经报考者所在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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