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区委巡察办)是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工作部门,下属单位巡察工作服务中心是直属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多渠道多层次广纳优秀人才,根据工作需要,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事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选调人数共3名,其中,机关公务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
三、选调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1、选调对象:
(1)机关公务员岗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保密意识强,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服从工作安排,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能力强;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4、学历、身份、年龄、等具体要求请见《2017年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明确了最低服务期,工作时间未达到规定期限的;
3、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于2017年8月21日至8月31日(节假日除外)到内江市市中区委巡察办 (市中区文英街150号)报名。报名时须准备以下材料:(1)个人填写《2017年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一式两份;(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3)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4)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含电子版);(5)公务员岗位2(编号20170002)要求提供从业资格证明,事业编制岗位1(编号20170003)要求提供相关从业技能证明;(6)报名人员还可提供近期主笔起草的文稿、公开发表的署名文章和个人相关奖励、表彰及其他能力证明材料。
因故不便于到现场报名的,可与市中区委巡察办联系,通过网络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市中区委巡察办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并告知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市中区委巡察办统一组织实施考试,选调名额与报考人数达到1:5比例开考,考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一并列为考察对象)。根据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考察对象符合我单位工作岗位需要后,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
(五)试用和调入
拟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等待遇由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且合格的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中区委巡察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朱锋,电话:0832-2030259
附件:
1.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