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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汉寿县人民检察院遴选检察官助理3人公告

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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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湖南遴选考试在陆续进行,由于遴选考试信息非常繁多,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会及时公布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和检察工作需要,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全市遴选检察官助理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与职位

检察官助理3名

二、遴选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遴选条件

1、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历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自愿在本院工作5年以上;

5、凡近3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参加遴选。

四、遴选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8日—13日

(2)报名方式: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工作经历证明等到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607(政工室)报名并领取报名表。

2、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审查时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及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的《汉寿县人民检察院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务员身份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14日上午8:30—12:00;地点: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607(政工室)。

(3)经资格审查合格当场领取准考证。

(4)最低开考比例:遴选职位计划数与报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2的比例,达不到比例时,则减少遴选数或取消本次遴选。

3、笔试

(1)时间:2017年8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基础知识。

4、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数比例1:2,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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