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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民政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人公告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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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各省遴选考试都在陆续进行,由于遴选考试信息非常繁多,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会及时公布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印发的《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齐人社发〔2017〕25号)及《关于开展2017年齐齐哈尔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的通知》(齐人社发〔2017〕26号)要求,齐齐哈尔市民政局开展2017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和职位

齐齐哈尔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局科员3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2017年齐齐哈尔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局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1)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的县(市、区)、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2)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的县(市、区)实行国家、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中已进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9日,新录用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时间含试用期);

(3)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9日以后出生),统招硕士和博士学历的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8月9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8)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民政局规定的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确认

(一)报名

报名采取报考人员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9日-8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龙沙区新乐街1号)。

联系人:曹天舒、杨烁

联系电话:18204******、15663******

3、报考人员需携带: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3)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式3份;

(4)《2017年齐齐哈尔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局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报名表》(表格格式不得改动),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需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报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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