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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区环保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范围
1. 月湖区环保局局长1名;遴选范围:全区正科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的四种情形);
2. 月湖区环保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其中:综合岗位2名,业务岗位4名;遴选范围:全区全额拨款的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干部。
二、遴选资格条件
(一)报考区环保局局长职位的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
1.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50周岁以下(196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两年以上基层或重点工程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
(二)报考区环保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国家正式干部身份,2006年1月之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必须是经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录(招聘)或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综合岗位专业要求:法律类、中文类、会计审计类、教育类、新闻类、公共管理类;业务岗位专业要求:理学类、材料类、化工制药类、环境工程类、数学与统计类、计算机类、机械电子类、食品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农业类、林业类。
3. 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 参加工作3年以上(2013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5. 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6. 身体健康。
三、遴选程序
1. 发布公告(6月26日)。通过公示栏、月湖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2. 推荐报名(6月27日—7月3日)。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人员按照自愿、诚信原则,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等相关材料,到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区经济大厦635办公室),联系电话:6220128,电子邮箱:yhqzzb6220128@163.com。
3. 资格审查(7月3日—7月7日)。资格审查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全过程。
报考区环保局局长职位的人员,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请区委常委会推荐,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4. 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区环保局局长职位的考试程序: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取前3名入闱面试(如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领导能力和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实行百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取前2名入闱考察(如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
(2)区环保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考试程序:
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面试主要测试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心等,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如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5. 组织考察。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中必须认真审核干部本人档案,对档案中存在恶意涂改、造假等情形的,立即终止考察程序,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6. 决定任命及办理调动。
1. 区环保局局长人选的任用程序: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以及人岗相适的原则,提出建议人选,报市环保局及省环保厅征求任职意见后,提请区委常委会票决,确定正式任用人选。任用人选实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及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2. 区环保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调动程序: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以及人岗相适的原则,提出建议人选,报市环保局及省环保厅审核同意后,确定遴选入闱人员。入闱人员实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遴选入闱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方案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月湖区环保局工作人员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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