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7广西南宁市邮政管理局遴选公务员1名公告

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 2017-06-23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充实邮政行业监管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市场监管科科员1个职位。

职位面向南宁市所辖县(区)、乡(镇)机关公务员遴选。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市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科员职务层次的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和自治区设在市级以下机关(含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等)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科员职务层次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以下五种情况之一的工作经历:(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2)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3)在行政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5)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参照《关于明确我区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基层工作经历和服务基层项目起始时间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8号)有关规定,2014年3月1日后通过借调(抽调、跟班学习)等方式到市以上党政机关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年限。

4.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3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遴选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处分期限及其影响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17年6月2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咨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我局遴选公告了解遴选职位及其资格条件等信息。对因资格条件设置产生疑义的,由我局负责解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3日~2017年7月10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或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如实填写《南宁市邮政管理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考者需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书一并传真或扫描后发送电子邮件到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6752313,传真:0771-6752320电子邮箱:nnyzglj@163.com。现场报名请携带所需材料至南宁市新民路53号(区通信管理局3楼)南宁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结果

由办公室根据遴选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办公室电话通知参加笔试。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