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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考试相结合的办法,经研究决定,巴楚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巴楚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公开遴选6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对象
遴选范围为巴楚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正式在职在编干部。
1、报考参公岗位的人员需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
2、报考全额事业岗位的人员需具备全额事业身份。
二、遴选条件
1、政治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立场坚定;
2、忠诚党的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开拓进取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具备遴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
3、严于律己,有全局观念,积极上进,无私奉献,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除试用期);
6、具有三年及以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式工作经历,工龄计算截至2017年6月30日;
7、年龄: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8、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遴选范围:
(1)农牧区乡镇卫生院大中专毕业生未满8年服务期限的;
(2)赴援疆省市培养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未满协议服务期限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遴选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岗位及要求
详见《2017年巴楚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