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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成人社发〔2013〕176号)规定,经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双流区决定面向四川省内、双流区外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
四川省内、双流区外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且有综合文稿写作经历和较强的政策研究能力。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选调参公管理的科员级岗位4名。职位所要求的具体对象、条件等详见《双流区2017年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附件)。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