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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改善队伍结构,增加宣传部归口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文明创建管理水平,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拟从全县乡镇(街道)、县直机关单位在职人员中遴选5名事业工作人员(具体遴选岗位见职位一览表)。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遴选工作在县纪检监察局的监督和县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县委宣传部具体组织实施。为保证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高凌平为组长,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文联主席姚吉宏为常务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吴兴文、杨 婷、杨小燕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二、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遴选职位、名额和对象
(一)职位和名额(职位一览表,见附件)
(二)遴选对象
黎平县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在岗符合遴选资格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遴选资格条件
遴选对象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
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水平。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四)截止报名时间,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五)须具备事业单位人员及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条件。
五、遴选程序及信息发布
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核、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遴选方案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 (htt p://www.liping.gov.cn/)公开发布信息。
六、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至6月30日(上午8:30~
12:00,下午14:00一17:30)。节假日不休。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