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7四川凉山州盐源县机关事业单位考调20人公告

盐源县人民政府 2017-06-02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定向考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人员共计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yy.lsz.gov.cn网站上发布)。

一、定向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定向考调范围、名额及职位

全县范围内符合定向考调职(岗)位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含教科、卫计系统工作人员)。报考人员由单位党组织在后备干部,递进培养对象和年轻干部中择优推荐;也可以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推荐。

本次定向考调名额:20名,其中公务员7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事业人员10名。所有选调职(岗)位,以考调单位职(岗)位设置为准,非公务员不得考调到各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选调人员必须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事业单位考调人员应在经费性质相同的单位间进行,或按全额→差额→自收自支单位顺向流动,不得逆向流动。

具体定向考调职(岗)位详见《盐源县2017年定向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岗)位一览表》。

三、定向考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在我县参加工作时间满3周年(2014年6月8日及以前参加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性较强的职(岗)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年龄条件:详见《职(岗)位一览表》;

6. 职(岗)位有其他条件见《职(岗)位一览表》,报考人员的年龄、工龄等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8日;

7.符合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定向考调(聘):

1.尚在试用期内的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