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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根据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威海市政府法律事务室面向全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采取公开竞争选拔的方式遴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范围
(一)遴选职位及数额:市政府法律事务室科员3名。
(二)遴选范围:威海市范围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甘于奉献,品德优良,作风正派。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学专业。
3、具有1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法律相关工作经历,理论文字水平和法律实践业务水平较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8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及辞退的人员,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及尚未做出结论、正在接受审计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见习期或试用期、合同协议期限、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参加工作以来在年度考核中有不合格(不称职)等次的人员;有其他影响任职使用问题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法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5月4日至5 月15日。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录威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hrsks.gov.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威海市政府法律事务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whxzfy@126.com邮箱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员请按通知要求,携带本人相关材料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后,发放笔试准考证。相关材料主要包括:《威海市政府法律事务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