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工作需要,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面向全市各县(市、区)公开遴选6名参公管理人员。按照《乐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要求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现将公开遴选参公管理人员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乐山市旅游综合执法支队综合大队科员2名、执法一大队科员2名、投诉处理大队科员2名。共6名。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全市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简称“参公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有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其中,2014年8月11日川委办〔2014〕30号文件下发后,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服务为5年(含试用期);其他若有服务年限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和约定。有服务年限规定的,服务年限计算截至2017年8月31日。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详见职位表)。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相关规定,在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聘任制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5月31日—6月7日,每天9∶00—18∶00。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机关党委办公室(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449号,联系电话:0833-2432867)。
4.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各县(市、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3)《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公开遴选参公管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近期《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一式3份。
(4)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