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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聊城莘县选拔镇挂职领导干部48人公告

莘县政府网 201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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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镇(街道)领导班子力量,优化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法》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规定,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职位与数额

根据工作需要,这次公开选拔的职位是:镇(街道)挂职党(工)委副书记,或党(工)委委员(副镇长或办事处副主任),选拔的数额共48名。

二、选拔的范围

全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街道)在职在编干部。

三、报名的条件及资格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条件。

(三)一般干部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副科级干部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一般干部须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

本科以上学历,在科员及相应岗位上工作满3年;副科级干部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五)热爱镇(街道)基层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须为称职(合格)以上。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以及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党政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记录的;干部档案影响提拔使用的;其他有影响提拔使用问题的。

四、选拔的程序

(一)宣传发动

通过广播、电视、新闻网等新闻媒介发布公告,公布公开选拔的职位以及任职资格条件,积极动员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报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县委组织部设立报名点,报考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参加工作和任职时间证明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并附电子版(电子照片需采用JPG格式,比例为4:3,文件大小要求在40K以内)。

县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登记、资格审查、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时取消参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资格审查合格者,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报名时间:从5月15日上午8点开始,至5月17日18点30结束。

报名地点:县公选办(县委办公楼5楼5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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