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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为淮安高新区)拟面向全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详见附件2)。
二、遴选范围
主要面向全区所有事业编制在编人员(教师岗除外)。
三、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2.原则上要求35周岁以下(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详见附件2);
3.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4.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1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淮安高新区(淮阴区淮河东路188号)
党建办(501办公室)
3.联系电话:0517—80865546 联系人:王天奇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如实填写《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1)。
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二)笔试
本次遴选不设笔试环节。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与遴选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遴选职位计划数,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复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考察期间,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将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对考察合格者,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1:1的比例提出拟录用人选建议名单。
(五)票决
拟录用人选建议名单由高新区召开党工委会议进行票决,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六)公示
通过票决的人员名单,在淮安市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遴选资格。
(七)调动
对遴选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高新区负责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八)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7—80865559、13861574555。
原标题: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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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x
2.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中共淮安市淮阴区委组织部
淮安市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