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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原则及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招考、阳光操作、择优选调的原则,采取面试答辩、考察、试岗、体检等程序进行遴选。
二、遴选职位及人数
遴选县政府办公务员3名,事业单位人员3名。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为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在编人员,报名人员还应具备遴选岗位要求的编制身份,事业单位人员含教师在内。
(二)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近两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过硬。
(四)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并能熟练操作电脑。
(五)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实绩突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求真、务实、高效,热爱办公室工作,能吃苦耐劳。
(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5月4日后出生)。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含缓刑、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和受到治安处罚的。
(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2014年起,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录用前在乡镇、村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
(五)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通过桐梓县公文系统、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桐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全县各级各部门下发通知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一5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证明个人身份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转正定级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招录文件),并提交《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2份到县政府三楼秘书科报名。如因工作不能准备齐所有资料现场报名者,可在5月11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县政府办,并于5月12日17:00前交齐所有资料。(联系人:王文滔、令狐克凤;联系电话:26622889;传真电话:26629200)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和资格的电话通知参加下一环节。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以及在考试中舞弊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县内遴选。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四)面试答辩
1.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答辩环节;
2.面试答辩考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3.面试答辩时间:2017年5月13日上午9:00,地点:县政府四楼。
(五)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答辩成绩按照遴选人数1:3比例组织考察,若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的,则参加者皆进入考察阶段,由县政府办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考察并进行政审。面试答辩成绩不计入考察政审阶段。
(六)体检
根据考察政审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合格的进入试岗环节,若体检不合格,则从另外考察人选中补充。
(七)试岗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试岗环节,试岗时间为6个月。
(八)办理调动
试岗结束后,由政府办公室党组会研究,正式确定拟遴选调动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其余试岗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五、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本《遴选简章》及遴选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26622889(县政府办公室)
26621980(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原标题: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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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