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江苏:2014年苏州市昆山市人民法院选调5名法官的公告

昆山市人民法院 2014-12-03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因工作需要,经昆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我院决定面向全国法院系统公开选调5名法官。

  一、选调条件

  1、具有公务员资格和助理审判员以上职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司法考试A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法律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2、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或优秀,选调后在本院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3、配偶、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4、因审判业绩突出获中级法院以上表彰,在刑事、民商事审判方面业绩突出的优先录用。

  二、选调程序

  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确定人选后,经与原单位协商办理相关手续。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可携报名资料到昆山市人民法院政治处现场报名,或者将报名资料邮寄至昆山市人民法院政治处。

  3、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东路1258号昆山市人民法院政治处;邮编:215300;联系电话:0512-57719732,57715567;传真号码:0512-57719732。

  4、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自荐表;(2)学历学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工作证;(3)审判职务任命文件;(4)各类获奖证书及历年考核等次证明;(5)近三年各年度的办案数量;(6)调研文章发表刊物及获奖情况;(7)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

  三、其它事项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选调证明。

  2、本院不负责家属的随迁、调动、就业、就学工作。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