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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富裕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遴选10人公告

富裕县政府网 2017-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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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县房屋征收工作需要,依据《富裕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员实施办法》,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拟面向全县一类事业单位公开遴选10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公开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善做群众工作的人员遴选上来。

二、公开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公开遴选工作由富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公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对象

县直部门及乡镇的一类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正式干部(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财会岗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5. 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报考人员需具备一类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2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定等次的;

2.受处分期间或处分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未满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的。

四、公开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决定与任职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遴选相关信息将由富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富裕县人民政府网及富裕县电视台进行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3日至5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富裕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4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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