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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法制工作力量,确保依法行政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政府法制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公开遴选工作本着尊重个人意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法学(法律)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5、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身份;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人员所在单位的岗位。
三、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1月28日-12月4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中心大街177号宁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县政府法制办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四、面试
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方面的内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522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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