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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澧县事业单位选拔10人公告

澧县人民政府 2017-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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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编委全会研究同意,澧县部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采取身份内有限竞争的方式公开选拔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单位、岗位及数量

此次四个单位共选拔10名工作人员。其中县投资促进事务局2名、县残疾人服务总社2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名、县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4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表。

二、选拔范围

县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面向澧县房管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进行选拔,县投资促进事务局、县残疾人服务总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澧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进行选拔(试用期人员除外)。

三、选拔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2.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见附表。

四、选拔程序与方法

1.报名。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7年4月20-22日(8:0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5号楼1楼23号人社局窗口。

2.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报名时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3.考试。报名人数与选拔岗位计划数达到3:1的岗位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否则只进行面试。

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内容为公共基础、相关业务知识。

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选拔岗位计划数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及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及考核。根据选拔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选拔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只进行面试且成绩相同的,以不去除最和最低分进行排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可按选拔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壹次。

5.确定选拔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单位或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定选拔对象,并报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

五、组织与监督

选拔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内司委实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3221604

原标题:澧县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选拔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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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岗位及要求表.docx

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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