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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重庆荣昌区考调区外人员25人公告

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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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组织部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区外人员暂行办法》(荣委办发〔2016〕124号),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公开考调工作,现将简章公布于后。

一、区外考调原则

整个考调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区外考调名额

此次共计划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具体详见《荣昌区2017年公开考调区外人员职位(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区外考调范围对象

区外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区外考调范围及要求详见《一览表》)。

行政编制人员能报考行政编制、事业编制职位;参公事业编制人员、全额事业编制人员能报考事业编制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只能报考事业编制岗位。

四、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 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

4. 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5. 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应承诺考调入我区后至少服务5年。

其中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前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区外考调

1. 受处分期间的;

2.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 因违反机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4.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区外考调职位(岗位)

每个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岗位)。在确定考察人员时,按报考同一职位从到低分确定,不作职位(岗位)间调剂。

《一览表》所列职位(岗位)等级为考调人员到我区后的最高职位(岗位)等级。原职位(岗位)等于高于《一览表》所列职位(岗位)等级的,调入后按《一览表》所列职位(岗位)等级确定;原职位(岗位)等于低于《一览表》所列职位(岗位)等级的,调入后按原职位(岗位)等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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