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公开选调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清远市范围内具有公益一类事业编制的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
详见《清远市清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相貌端庄,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三)具有二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四)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条件。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4月26至28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填写《清远市清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自行在网上下载,并双面打印),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3张(同版)及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1份(审核后退回原件)。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现工作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且须说明报考人员属于何种编制)以及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原件(应聘要求工作经验的岗位,须提交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毕业前的实习不纳入工作经验内),本人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办)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原件。
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