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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重庆大渡口区选调公务员6人公告

重庆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201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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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大渡口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研究,决定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和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名,

具体选调名额及职位信息等详见《大渡口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二、选调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公务员职位面向重庆市范围内(不含大渡口区)在编在岗的行政编制公务员进行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面向重庆市范围内(不含大渡口区)在编在岗的行政编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人员进行公开选调。选调的职务层次为主任科员及其以下,无科级非领导职数的单位选调职位为科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5.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6.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4月24日(报名前一日),

30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4月25日(含4月25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 4月25日(含4月25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4月25日(含4月25日)以后出生。

7.须在报名前(2017年4月25日前)取得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必须在报名开始前(2017年4月25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的;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及党纪、政纪规定的其他情形。

9.在现单位工作时间和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4月24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有不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此原则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5日-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区行政大楼308室)。

3.联系单位及电话: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23-68912151。

4.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时,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时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大渡口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3)加盖单位公章的录用文件和公务员登记表或登记文件复印件各一份;

(4)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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