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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优化州直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推进和规范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拟公 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到州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根据《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 (黔东南府发〔2013〕19号)规定,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本次遴选工作由州委组织部统筹组织,各遴选单位具体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详见《2014年黔东南州部分州直六大类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 止报名时,仍为在编、在职(岗)的黔东南州县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具体遴选范围及条件见附表)。报考公务员 职位需具备公务员身份(或参加公开考试录用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的人员);报考参公单位职位人员应具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 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或公务员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