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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师宗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30人公告

师宗县政府网 2017-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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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曲靖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曲办字〔2011〕9号)、《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曲人社〔2011〕55号)、《师宗县县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师办发〔2014〕2号)文件精神,经征求师宗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意见,现将师宗县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工作的原则和程序

(一)原则:公开考试选调工作在有编制(计划)、职位、岗位空缺、人员符合流向的前提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程序:按照申报选调计划、提出考试选调岗位数和条件、编制考试选调方案、发布考试选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核、拟选调人员公示、审批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公开选调范围和人数

(一)公开考试选调范围:

1、师宗县范围内各级在职在编(含省、市直管单位),已完成登记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以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

2、配偶在师宗县内工作或父母在师宗县境内工作(生活)且户籍在师宗县范围内,在县外工作的在职在编已完成登记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以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

(二)公开考试选调人数:共30名。考试选调岗位、人数、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师宗县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师宗县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通过《师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告。考试选调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请考试选调人员随时关注。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公开考试选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公道正派,谦虚谨慎,甘于奉献,求真务实,团结同志,保守秘密,清正廉洁;

(二)具备拟考试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能力,重点选调综合协调能力强、业绩评价好的干部;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2年5月2日及以后出生);

(四)县级部门考生报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须具有3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2014年5月及以前录用为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单位的须在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2014年5月及以前参加工作);

(五)县级以下(乡、镇、街道)考生报考县级部门除具备第四所列条件外,必须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六)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七)具有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考试选调:

(一)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纪律审查的;

(三)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和《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五)有与选调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六)其它不宜办理选调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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