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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到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市统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泸州市内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二、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条件: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5.工作经验要求:具有2年以上计算机岗位工作经历。
6.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30日后出生)。
7.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且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试用期内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报名时请务必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4月14日(5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泸州市政府1号楼7楼市统计局办公室(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号)。
报名时须提供: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②《泸州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③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供电子版一份)。
四、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对报名人员进行集中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市统计局办公室通知参加面试、考核。
(二)考核和面试
采取上机操作实测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上机操作实测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与拟选聘的职位人数比例为1:1。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泸州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
由市统计局通过张榜、网络等形式对拟考聘人员进行5日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占编聘用手续。
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李文学,联系电话:0830-3191422。
原标题:泸州市统计局关于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泸州市统计局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