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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直党员培训中心为州直工委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州直工委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州直党员培训中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州直党员培训中心财务管理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1、全州在职在编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科员(或九级职员)及以下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中共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业绩突出,群众认可。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6、限男性,身体健康。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年龄、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4月4日。
三、选调程序
l、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2017年4月5日至4月12日到州直工委组织部报名(联系电话:0743-8222487)
2、审查:由州直工委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州人社局备案。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要真实、准确。
3、笔试:考试开考比例1:3,专业技能考试,主要测试与职位匹配相关的业务工作能力,考试时间100分钟。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由州直工委商州人社局、州编办等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由州直工委统一组织进行笔试。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前2名进入面试,如出现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