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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西双版纳州加强乡镇(农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在全州公开遴选1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农业局工作,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原则
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公开遴选岗位及人数
西双版纳州农业局农业发展规划管理岗位人员1名。
三、公开遴选的范围
全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农场)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四、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工作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在县市级公务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在乡镇(农场)公务员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2017年3月31日)遴选人员职务仅限于科员及以下且受职数限制,如报名人员为副科以上职务的,本人承诺遴选后自愿被确定为科员级的职务的,可以以科员身份报名;
4.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士学位,农学专业,熟悉农业项目规划与设计、农业工程设施及计算机应用和操作,并具有较强的业务和文字写作水平,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7.身体健康;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遴选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公布职位、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察与体检、确定人选和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西双版纳州农业信息网站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