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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西双版纳州档案局遴选公务员1人公告

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 201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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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西双版纳州加强乡镇(农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在全州公开遴选1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档案局工作,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原则

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公开遴选岗位及人数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档案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办公室文秘岗位人员1名。

三、公开遴选的范围

全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农场)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四、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工作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在县市级公务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在乡镇(农场)公务员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2017年3月20日)遴选人员职务仅限于科员及以下,且受职数限制,如报名人员为副科以上职务的,本人承诺遴选后自愿被确定为科员级职务的,可以以科员身份报名;

4、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办公室工作,具有一定档案业务能力,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 1月1 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7、身体健康;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公布职位、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察与体检、确定人选和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西双版纳州统计局信息公开网站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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