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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湖北黄石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49人公告

黄石人事考试院 201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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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公务员力度,根据《公务员法》、《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组发{2014}9号)和《关于印发<黄石市市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黄办发{2010}36号)文件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7年上半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任)公务员的职位、资格条件及报名范围

全市18个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共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49名。

1.遴选职位

遴选职位、资格条件及报名范围由各遴选机关制定,详见《2017年度黄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报考人员如需咨询《遴选职位计划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机关联系。

2.遴选范围

(1)各县(市、区)直党政机关、乡镇(街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的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2)市开发区乡镇(街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的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3)市直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科级及以下职务工作人员;

(4)国有企事业单位符合调任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

(2)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

(3)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各城区(开发区)检察、公安、工商、质监等市派出机构工作人员。

(5)各县市区(开发区)上级垂直管理部门(国税、地税)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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