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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木兰县事业单位遴选5人公告

木兰县政府网 201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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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木兰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中共木兰县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职位计划见附表)。

二、遴选范围及对象

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参加公开遴选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具备遴选职位(岗位)要求的素质、能力;

3.具备胜任遴选职位(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各职位(岗位)具体资格条件以职位计划表为准,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7年3月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

2.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5.与用人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须实行任职回避的。

四、遴选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地点

2017年3月 23日— 3月 24日。遴选报名表可登陆木兰县人民政府公共信息网站下载。

报名地点:木兰县政府525办公室

2、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遴选资格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方可报名。报名材料包括:(1)《木兰县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并加盖公章;(2)编制卡复印件(加盖公章);(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同底免冠2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

3、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预审后,会同人社部门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遴选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的,相应减少职位计划或另行组织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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