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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三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工作需要,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面向全区公开选调文秘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公开选调综合处、秘书处等处室文秘人员5名,主要从事综合文稿起草工作。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自治区各地市党政机关和县(市)区党委、政府办公室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选调资格
1.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新录用公务员的服务期须满5年(截至2017年3月31日,含试用期),通过调任、公推比选、换届选举等形式进入公务员队伍,须具有5年以上本机关公务员工作经历;
4. 在现岗位连续2年从事文秘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5. 历年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吃苦耐劳精神和毅力,能适应经常性加班;
7.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综合素质高,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务实正派,工作严谨细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7日—3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址为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1号楼14层1423室。网上报名登陆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银川市党建网、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选调文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如实填写,于2017年3月24日12: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初审
市政府办公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选调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经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选调名额。
(二)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4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