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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龙泉市纪委选调5人公告

龙泉市人民政府 201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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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市纪委(含派驻纪检组)和市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市纪委根据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此次选调计划共5名,具体职位见附表。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报考市纪委(含派驻纪检组)岗位的范围对象:在龙泉市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且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并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3年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报考市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的范围对象:在龙泉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除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外),且具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并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3年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龙泉市户籍;

3.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有较为突出的文字综合能力或潜力。有纪检监察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4.年龄要求: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21日后出生);

5.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没有不良纪录;

6.身体健康,政治历史清白,家庭社会关系清楚,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7.符合报考职位其他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本人曾受过党政纪处分,直系亲属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委培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本次公开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3月21日。报考职位对报名范围及条件的特殊要求详见计划表。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地点:市纪委干部室(行政中心三楼315室)

报名时间:3月21日--3月22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中共龙泉市纪委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持报名表、近三年工作总结、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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