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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焦作市委统战部选调7名机关人员公告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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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经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名额和职位

1.范围:全市在编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含中央、省机关驻焦单位符合条件人员)。

2.名额:市委宣传部(含文明办、社科联)3名,市委统战部(含台办)4名。

3.职位:科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品行端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热爱宣传、统战工作,奉献精神强,勤奋好学,吃苦耐劳;

3.文字功底扎实,有较强的分析、处理问题能力;

4.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

6.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2015年3月31日前被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8.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9.与报考单位现在职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1.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3.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等问题,受到组织处理或问责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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