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建立巡察机构,加强我县巡察力量,切实纠治“四风”,按照《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拟从县直行政部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中,选拔工作人员补充到县委巡察机构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身体健康;
(三)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四)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五)东阿县直部门(不含乡镇,含2个办事处)中,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身份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拔职位和人数
选拔职位为东阿县委巡察办公室,拟选拔人数为11人。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3日—5日
2、报名地点:东阿县人才交流中心
3、报名所提交的材料: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同意报考证明(垂直系统还须提供公务员身份的相关证明)。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的,按1:2的报考比例取消或核减选拔职位。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7日上午9:00-11:30;笔试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范围名单,面试比例为1:1.5,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名次,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决定名次。
在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考察时将认真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拔资格。
对参加选拔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选拔工作的全过程。在选拔过程中,因各种情况造成的空缺,均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任职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拔人员,并在东阿政务网和东阿新闻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转任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他
(一)咨询电话:3289067、3289217、3275278。
(二)本次选拔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参加选拔的人员及时关注东阿政务网或东阿新闻网了解相关信息。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拔东阿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东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东阿县委组织部
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