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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年轻化、专业化建设,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报请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选调的报名、笔试与面试成绩公布及公示等相关工作,均将在宜宾三江人才网、宜宾市党政网及宜宾市纪委监察局门户网站“廉洁宜宾”网上发布。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告的规定进行。
二、选调单位
本次选调单位宜宾市干部廉洁教育中心是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为宜宾市纪委监察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选调名额及岗位
在全市范围内采取考试考核方式选调宜宾市干部廉洁教育中心工作人员7名。具体岗位详见《宜宾市纪委监察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符合本选调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宜宾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保密意识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写作能力,工作成绩较突出,群众公认,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表》中各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三)其他要求
报考者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17年3月9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首次订立聘用合同未满3年最低服务期限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它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的;
6.报考者不得报考按相关规定有回避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