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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及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管理等有关规定,市教育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面向全市公开选调6名副科级以下公务员。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3年以上机关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现任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须满足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条件;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
(三)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和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
(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学历经历的人员优先。
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及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受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三)我市聘任制公务员订立固定期限聘任合同且在首次聘任合同期限内的;
(四)按照有关规定,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或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3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址:深圳市民中心C2105室深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88125640、88121807。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教育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现职级文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须验原件);
(3)本人曾经起草或参与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等文字材料1-2篇。
4.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由我局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二)组织选调考试,确定考察人选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考察人选。
(三)组织考察
拟考察人选为市内公务员的,直接进行考察;拟考察人选为市外公务员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资格初审后进行考察。
(四)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其中拟选调人选为市外公务员的,需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五)办理调动手续
经我局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计划选调6名副科级以下公务员,具体岗位安排待选调人选确定后由市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
(二)市外转任进入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的人员实行聘任制管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深圳市教育局2017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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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