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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新邵县委办公室选调文秘1人公告

新邵县人民政府 201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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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县委办文秘队伍建设,决定在全县现有公务员队伍中择优公开选调1名政研室文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

二、选调计划

县委政研室文秘工作人员1名

三、资格条件

(一)资格

1、身份要求:全县现有公务员队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科员;

2、学历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要求: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二)条件

1、政治坚定,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奉献精神强;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热爱文秘工作,提供本人或本人为主起草的有代表性的综合文稿或调研报告2篇以上。

三、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审查、笔试、考察、试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3月3日;

2、报名地点:新邵县委政策研究室(地址:新邵县委办公大楼二楼政研室;联系人:伍志庆;电话:07393666734);

3、报名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填写好《中共新邵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文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请自行留存底稿,报名材料一律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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