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我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区政协办公室等11个单位拟面向区内公开遴选23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公开遴选公务员7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一、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具体遴选名额、职位等详见附件1《遴选职位表》。
三、遴选范围和对象
报考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职位:巴南区范围内(不含市直部门)党政群机关属行政编制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巴南区范围内(不含市直部门)党政群机关属行政编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巴南区范围内区属事业单位(含镇街事业单位)具有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身份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除教育系统学校教师可报考区群团服务中心“教练员”职位外,教育、卫生系统一线人员均不得报考其余职位。
所有考生须征得现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凡按规定同意参加遴选被录取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原单位必须同意调出。
四、遴选条件
(一)报考各遴选职(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的学历、年龄、性别要求等条件详见附件1;
(二)从2013年及以后选聘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考的公务员,录用后须在录用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其余考生须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
(三)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报考人员的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2月28日。
(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其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现职处级领导干部所在的部门(单位)。
除上述规定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