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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位
文秘1人、规划1人、法学2人。
二、资格条件和范围
(一)资格条件
文秘职位:4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类专业。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能胜任党政业务等工作的行文写作、编发简报简迅会议纪要等,并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文章10篇,具有2年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
规划职位: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类,城市规划,景观设计,风景园林景观设计,风景园林学等专业。具备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从事风景园林及园林景观设计的工程技术人才,具有城市规划设计管理、市政工程规划、风景园林绿化景观设计等工作经验,具有2年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
法学职位: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能组织草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有关规定、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处理案件复核受理工作;熟悉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懂法律文书及执法案卷等管理工作,能负责城管执法中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的审查、办理和按规定对需要经过听证程序处理的案件进行处理。具有2年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
(二)遴选人员范围
全市符合规定的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8654249
四、报名和资格复审地址
报名地址:十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委(人事)办206室。
十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