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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西南丹县委员会办公室、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4人公告

南丹县政府门户网 2017-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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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室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精神,中共南丹县委员会办公室、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见附件)

三、基本资格及条件

(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在职在编的行政编制、通过自治区统一招考参公事业编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干部;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5.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人员;

4.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5.新录用的试用期内的或有服务期限要求,服务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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