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充实宣恩县畜牧兽医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其干部队伍结构,确保工作运转及全县畜牧产业发展,经宣恩县畜牧兽医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宣恩县内在职在编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遴选工作人员2名、面向宣恩县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乡镇八大中心)遴选在职在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名额
1.县畜牧兽医局遴选工作人员2名。
2.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遴选工作人员2名。
3.县畜牧技术推广站遴选工作人员1名。
4.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遴选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范围及对象
(一)县畜牧兽医局遴选对象为宣恩县内在职在编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遴选对象为宣恩县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乡镇八大中心)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遴选工作人员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竟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5.符合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它条件
1.县畜牧兽医局遴选工作人员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具体条件见“宣恩县畜牧兽医局及局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2.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遴选工作人员条件:
(1)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乡镇八大中心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