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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及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管理有关规定,为拓宽用人渠道,加强我区干部队伍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市内外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共68名,具体选调职位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深圳市罗湖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市内外机关单位,现职务层次为科员级以上、正科级以下的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市内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报考我区执法员职位的,需为七级执法员或初级警员以上职务;
(二)市内公务员需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脱离处分期和保密期,未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合同规定;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三) 市外(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公务员需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脱离处分期和保密期,未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合同规定;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学历学位的具体要求以附件1为准);
(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各职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及市内聘任制公务员在现用人单位首次聘用期间的;
4.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7年1月11日(星期三)。
报名咨询电话:0755-25666273,0755-25666507(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