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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株洲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遴选1人公告

株洲市人民政府 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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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文件规定,株洲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信委”)因工作需要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的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遴选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对象范围

株洲市及所辖县市区党政机关(含中央、省直管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工作敬业,身体健康;

2、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3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014年12月31日前进入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职位及计划

遴选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人员1名(见附件1)。

四、遴选程序和步骤

主要包括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株洲市经信委官网(http://jxw.zhuzhou.gov.cn/)、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http://rsj.zhuzhou.gov.cn/)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12月29日至1月6日(8:0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株洲市经信委人事教育科(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135号403室)。

报名需提供资料:

1、盖单位公章的《株洲市经信委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必须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将《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430790@qq.com);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上显示出生年月与本人干部档案记载不一致的,请予以特别说明);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组织人事部门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

5、承诺书(本人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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