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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广安市教育体育局机关科级公务员1名。
二、遴选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在职在编的科级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思想政治品质,综合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较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2月28日之后出生)的科级干部,特殊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12月28日之后出生);
3.具有县及以下机关(参公管理单位)3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具有教育教学或教育行政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报考人员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或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⑵受过刑事处罚的;
⑶正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⑷凡涉及广委办发〔2014〕34号文件第五条第三款相关人员;
⑸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