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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西兴国县残疾人联合会选调2人公告

兴国县人民政府 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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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我县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我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范围

兴国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教师、聘干及工人身份人员)。

(二)公开选调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共2人,其中:办公室1人(限男性)、康复中心1人(限女性)。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求真务实,谦虚谨慎,吃苦耐劳,甘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品德好,为人公道正派,社会关系清楚。

2.工作能力及表现:有较强的文字写作、政策研究、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工作现实表现良好,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乡镇在编在岗累计工作满10周年(含10周年)以上。

4.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出生年月以人事档案所载年龄为准)。

5.学历条件

报考者须具有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报考办公室岗位的具有党政办公室工作经历、报考康复中心岗位的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优先考虑。

6.身体健康。符合《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办法》规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用。

(一)发布公告

在兴国政府网、兴国电视台公开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报名参加公开选调考试。

1.报名时间:12月28日-12月30日。

2.报名地点: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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