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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县纪委监察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额
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务员岗位5名,其中:宣教岗位1名,文秘岗位1名,网络管理岗位1名,案查岗位2名。
二、公务员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具有河北省饶阳籍贯和饶阳户籍。
3、已于2014年9月1日前在饶阳县机关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公务员(不含中央、省垂直管理单位及派出机构人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干部;
4、年龄一般在31周岁以下,特殊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应聘人员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
6、按照《公务员法》有关回避规定需回避的,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人员,不能参加选调;
7、报考人员只限报一类岗位,不得重复报考。
(二)岗位条件
1、宣教岗位、文秘岗位需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专业不限,但文学文秘、哲学、新闻、政史等相关专业毕业者优先。其中文秘岗位报考要求为男性。
2、网络管理岗位报考专业要求为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案查岗位报考专业要求为审计、财会、金融、法律等相关专业。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实绩突出者或具有司法资格证书者优先。
三、工作程序
1、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组织同意、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至11月20日工作日(8:30—17:30),地点设在饶阳县政府办公楼104房间,联系电话:7238670。报名需带材料:①《选调人员报名表》在饶阳县党风廉政建设网(http://121.17.2.52:9999)下载;②身份证(第二代)、户口本(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小二寸免冠近照2张及电子版。
考生报名时不得提供虚假情况,如经审核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全过程。
2、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电话通知应试者领取笔试准考证。各报考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或减少拟选调岗位数。